为了切实解决我区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,减轻其生活负担,保障其顺利过冬、安全过冬、温暖过冬,入冬以来,大洼区民政局紧紧依靠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,坚持把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,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一、加强领导,确保实效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取暖救助这项民生政策,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,召开会议,认真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并进行全面落实。
根据市民政局与财政、住建委制定的《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》(盘民发[2016]107号)文件精神。对我区低保、低保边缘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,实行集中供暖和分散取暖救助方式。标准按照同一标准每年每户600元执行。
二、简化程序,规范管理。我区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切实实现了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实现了管理手段规范化、资金发放及时化的目标。同时,困难群众取暖救助金实行社会化服务方式“一卡通”的形式发放。实行专户管理、专款专用、封闭运行,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困难群众的银行账户。
三、完善机制,强化落实。困难群众取暖救助的方式已经从传统的临时应急性救助转向经常性、连续性、保障性的救助。在申办期结束后,在采暖期中退出的低保、低收入、特困供养的困难家庭,取暖救助享受到本采暖期结束;在采暖期中新纳入低保、低收入、特困供养的家庭,可以补办取暖救助,切实解决了困难家庭“取暖难”的问题。
四、强化宣传,层层发动。为了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实落稳,我局对镇街、村居民政工作者开展积极地强化培训工作,组织其进行政策宣传,切实做到让百姓知晓政策、明晰政策。大洼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的原则,完善冬季取暖应急预案体系,提升整体应急能力,妥善处置突发事件,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,化解各种矛盾,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稳定机制的作用,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坚实的基础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