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集中开展市直机关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市鹤栖园公墓管理处积极响应上级号召,认真做好献血工作的前期宣传,使广大职工了解到献血的社会意义,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期间,我单位共有14名职工参加义务献血活动,其中范苗、张志博、杨冬等9名同志献血成功,我单位张志博多年来仅无偿献血就有30余次。此次义务献血活动,增强了鹤栖园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了解,也增加了鹤栖园人的社会责任感。大家纷纷表示,献血活动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,也是体现自己价值和作用的一种载体,并表示今后还要将继续参与义务献血活动,为社会奉献一份爱和力量。
无偿献血,传递爱心,传承奉献。鹤栖园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大爱无言的高尚品质,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。 |